网路公然侮辱(网络公然辱骂他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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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月25日,大方县对江镇一网民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标题为“大方县两名少年逃课游泳,不幸落水溺亡(现场实拍)”信息,该信息还附发了4分钟视频。

  经大方县公安局调查,发帖人张某系大方县对江镇大山村人,张某所发布的信息是虚假信息,属于网络谣言。

网路公然侮辱(网络公然辱骂他人)

  在面对警方讯问,张某说,由于自己法律意识淡薄,对于网络上发布信息太过随意,对信息的真实度未加核实就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,受到了教训。对此,张某深感后悔,他呼吁广大网友吸取自己教训,不发布虚假信息,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

  目前,张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大方警方处以行政拘留。

  张某管理的微信公众号:

  

  图为谣言信息截图

  张某管理的微帮:

  

  警方提醒:广大网民朋友: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,希望广大网友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努力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和判断力,不要以讹传讹,无端制造精神恐慌。凡是制造网络谣言的,将依法受到惩处!

  

  小编有话说

  在互联网发展迅速,新媒体兴起的时代,在网络上建自己的微博、微信、QQ已是生活中正常的事。面对五光十色的网络,无论你是什么身份,但当事人必须为自己所写的东西负责。

  互联网的开放与自由,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个可以肆意妄为的地带。恰恰相反,它需要网民自觉坚守责任担当。一个充斥谣言的网络,就像是一个漂满垃圾的海洋,风景再美,也无法让人赏心悦目。因此,剔除消极肮脏的东西,让积极健康的内容留下来,是每个网民的责任所在。

  

  延伸阅读

网络造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?

  核心内容:网络造谣时常发生在社会中,对于网络造谣,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进行规定,以净化网络空间,网络造谣视其程度的不同最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,因此,大家不要对消息不加求证的基础上,以身试法,制造谣言,小编为你介绍这一系列的法律法规。

  散布谣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?根据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的相关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,属于扰乱公共秩序,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,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。

  散布谣言承担的法律责任

  1、民事责任

  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,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,要承担停止侵害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
  2、行政责任

  如果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尚不构成犯罪的,要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等规定给予拘留、罚款等行政处罚。

  法律依据有: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”所以说,若散布谣言,公安机关可以依据上述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,派出所会依据规定,用传唤证对行为人进行传唤、查证、处罚。

  散布谣言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

  散播谣言者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,尤其是在当今发达的信息时代,以网络为平台的新传播媒介上,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承担法律责任是一致的,原因是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轻则侵犯公民或法人等的个体权利,重则危害社会管理秩序。

  网上散布谣言的消极影响

 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,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,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。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,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,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。特别是编造传播股市谣言,挑动社会不满情绪,制造混乱和恐慌,严重影响市场信心,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。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,绝不手软。同时,希望所有互联网企业要主动履行责任,切实加强管理,不给网络谣言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,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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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大方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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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处:Z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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